本 週金句-詩篇卅四15
作者:gikong 日期:2016-01-31 14:46
本週金句-路加福音十一9-10
作者:gikong 日期:2016-01-24 23:06
做我的見證/陳思豪牧師
作者:gikong 日期:2016-01-17 17:57
聖經:徒一4-8
當耶穌復活升天前,吩咐門徒「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」這裡耶穌的吩咐有三個重點,往往是我們基督徒在傳福音時沒有注意到的,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探究:
首先,是「作我的見證」原文是「將是我的證人」, ma,rtuj 。這個字在英文譯本皆譯為 "witness" ,就是「證人」的意思。這不是現在教會很流行的,讓有屬靈經驗的弟兄姊妹上台分享見證;而是一種「作證」概念。基督徒要成為耶穌基督的「證人」,至少要具備兩個條件。一是必須親身經歷耶穌基督的救恩和大能;二是,這個證人的人格品德是能被信任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