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罪後是順趁主的旨意

經文:撒母耳記下 12:16-23

一、人需要為自己的罪負責任(撒下 12:16-19)
大闢通過禁食,將精神放佇對主的懇求,表達對主的謙卑。總是主的命令是沒有因為大闢的禁食祈禱來改變,第七日以後這個囝仔就死了。因為大闢所犯的罪帶來的後果是無法度停止的,會接續不斷在發生的!不是只有佇受害者留下傷害,也互傷害者要承擔會傷害自己的責任。他遇到兒女之間的亂倫、殺害、押沙龍的反叛, 承擔罪的後果,付出他該負的責任!一位合主心意的人,若是越過主去做合自己心意,實際上是傷害、壓逼別人的行為時,主不會直接赦免他。他所受的責罰、該承擔的責任,一點攏不會減少。這互咱知道一件事,為自己所犯的過失來負責任,很不容易。卻是一位在過失之後,能夠去勇敢承擔罪帶來的痛苦的人,當他有能力做一些決定時,不會再走向傷害、冒犯別人,生命能夠得到成長。

二、負責任後,咱更卡需要順趁主(撒下 12:20-23)
罪的存在,教導咱一件事「咱不是完美的」。咱犯錯不是丟臉的一件事,對基督徒的生命來說,犯錯是會互咱佇主面前更卡謙卑,並祈求主的寬恕。(與教宗對話)。也互咱記得這個記號,因為咱佇祈禱內面的認罪,是紀念主的赦免及接納。咱會因爲這個記號停止咱會去傷害人、消耗自己生命的行動及思想!咱要擔起主互咱佇家庭、工作、社會內面的身份,盡到這個身份有的責任,是知道成作一個人有的痛苦及歡喜,然後用合宜的態度來對待親人、朋友、社會內的每一位兄姊,以及照顧以及照顧in。佇罪的部分,咱要坦然接受主的旨意,責任依然要咱自己承擔!那這樣佇群體內面的衝突、 傷害會漸漸減少,咱也能夠對主更卡委身、謙卑,漸漸成作一位合主心意的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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